中、小學大氣科學研習營辦法

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元月二十日第三十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通過

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

一、宗 旨:為提昇我國中、小學教師及同學對大氣科學之興趣與認 識,以推廣大氣科學之普及教育。

二、對 象:國中、小學教師或國中、小學(五年級以上)同學皆可報 名參加,名額依實際需要而定。

三、研習地點:國內相關氣象學術和作業單位為主。

四、時 間:寒、暑假期間,時間長短另定。

五、費 用:另定。

六、報名地點:中華民國氣象學會所在地。

七、本辦法由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,其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