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會的發展與運作

氣象學會復會後覺得學會應有自己的學術期刊,在第十一屆(58年3月23日)會員大會時就討論「請本會籌辦學術性刊物由」,大家也都有共識,但因本會原有之「氣象學報」由氣象局出刊的很正常,不便收回,經多次討論,所以在民國六十三年再創「大氣科學」出版迄今,民國六十七年又出版「Papers in Meteorological Research:PMR」英文期刊(出版到15期,現併入「地球科學集刊:TAO」)。大陸方面經雙向交流(共同慶祝氣象學會成立七十週年)後得知,大陸學會的學術刊物維持「氣象學報」,中文學報現改為雙月刊,後來另有英文版:AMS季刊,會務則不定期出版「中國氣象學會會訊」,另發行一本科普雙月刊「氣象知識」。他們的會務和學報在「文化大革命」期間,曾全面中斷了十餘年,目前大陸各種學術性和省局偏作業性的氣象刊物,很多均出版於「改革開放」學會會務全面恢復之後。海峽兩岸氣象得以雙向交流,除建立學術界和作業單位之互訪外,透過兩岸的氣象學會,「氣象期刊的交流」可說執行的很好非常成功,目前我方有四種刊物寄送大陸28個學術和作業單位,大陸有約二十餘種刊物透過學會,轉交給中央氣象局、台大大氣科學系…等7個單位。

氣象學會之運作以每年召開的「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」;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其職務;監事會為監察機構。為使會務得以推動設有秘書處(以前稱幹事處),置秘書長一人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會務。本學會主要舉辦之會務依會章(第六條)如下:

關於氣象學術之研究事項;

關於氣象學識經驗之介紹與交換事項;

關於國家氣象事業發展之建議事項;

關於國內氣象學術機構或團體間之聯繫事項。

為使會務的推動更順暢,學會另設立:學術委員會、技術委員會、大氣科學編輯委員會和兩岸交流推動委員會(均訂有組織章程),協助學會運作。

為使推動會務依法有據,理事會也通過各種辦法,包括:「表揚特殊貢獻及資深績優氣象人員辦法」、「會士授予辦法」、「設置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個別獎辦法」、「接受委託服務辦法」、「舉辦中小學大氣科學研習營辦法」、「設置廠商參展辦法」、「感謝捐款與勸募人士辦法」、「兩岸交流基金管理辦法」、「劉衍淮博士獎學金設置與申請辦法」、「黃廈千博士學術論文獎基金辦法」、「萬寶康教授獎學金設置與申請辦法」…等十餘種,有些活動每年舉辦並經過縝密的審核,以配合每年會員大會時頒獎表揚或展出;也有配合每年全國性的活動表揚,如每年必辦的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;學會接受中央氣象局委託的每年各種技術性的研究計劃,也接受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、中央氣象局委託,承辦各種「海峽兩岸氣象學術研討會暨參訪活動」。

氣象學會推展或辦理的各種活動,我們的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均能全力以赴,表現績極良好,除凝聚會友、團結氣象界,更在負責推動國內、國際主辦或協辦各種氣象學術活動,及協調各單位參與國際間或兩岸的氣象活動,如W-MONEX、TAMEX、TOGA COARE、SCSMEX、SoWMEX/TiMREX……等大型實驗及相關國際研討會,在台或在大陸召開的學術研討會暨參訪活動,均能有傑出的表現。由於本會會務的推動均能依主管機關之規定,且有傳承性,推展順利記錄完整表現良好,是可以檢驗的。所以氣象學會曾四度榮獲主管機關內政部評鑑為「全國性績優社團」之表揚,也兩次榮獲行政院大陸委員會「從事兩岸文教交流績優學術類民間團體」之頒獎表揚。